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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云上基金小镇 | 打造海南私募基金在线化落地服务平台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称《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涵盖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综合措施等方面。体现出国家对不断开放和推动经济全球化的决心和意志。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发一年之际,海南·云上金融小镇于2022年5月由海南省局正式批准成立。云上基金小镇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引导各类基金及相关投资机构入驻海南自贸港。在海南自贸港优质的投资环境下,致力于打造海南私募基金在线化落地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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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上基金小镇以金融产业园及自贸港各个重点园区为落户根据地,通过线上汇集,线下入驻的方式搭建投资机构及企业落地区域市场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帮助创投企业快速通过工商设立和基金协会的备案资格审核,满足政府引入机构、对接机构之需。同时多重对比各园区的优惠政策(涵盖实缴奖、税收奖、投资奖、高管奖等)及入驻条件择优入驻, 辅以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税收政策咨询申报等配套服务,不仅实现企业的专业化、全面化发展,还能促进产业、人才、金融政策的全方位的实效对接。

 海南自贸港“双15”税收政策助力海南私募基金投资发展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下的“双15%”税收优惠体系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内符合条件的个人,实行个人所得税优惠”。此前,海南省政府及有关单位已发布了包括《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0年7月31日)、《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3月5日)、《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8月26日)及《关于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2020年12月15日)在内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初步形成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双15%”的税收优惠体系,具体为:

1. 企业所得税

按照《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鼓励类产业企业”,即企业的主营业务须属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列举的产业项目且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的60%以上。

“实质性经营”即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设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对企业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对于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任一项不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居民企业,不属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质性运营,不能享受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 个人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2.1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

2.2“高端人才”,指符合下述任一条件的人才:(1)经海南省各级人才管理部门所认定的人才;或(2)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收入达到30万元人民币以上。

2.3“紧缺人才”指符合海南自由贸易港行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目录适时动态调整)的人才,主要包括以下五类:(1)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三大产业和热带高效农业种业、医疗、教育、体育、电信、互联网、文化、维修、金融、航运等重点领域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2)海南省机关事业单位人才以及法定机构、社会组织聘用人才;(3)符合《外国人来海南工作许可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相关标准的外国人才;(4)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执业的港澳台人才;(5)海南其他非限制性准入行业领域急需的技能技术骨干和管理人才。

上述“高端人才”及“紧缺人才”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享受15%的个人所得税:(1)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2)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且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3)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须包含本年度12月当月)(对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外人才不做要求)。

打造私募投资基金热土

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各个市县,海口市相比其他地区,给予私募投资机构更多奖励和支持。根据我们过往的项目经验,私募投资机构(含QFLP、QDLP基金及其管理人)和外资金融机构,也更倾向于落地于海口,海口从管理人及产品备案、募资规模、投资项目等各个方面提供了更加有吸引力的政策,具体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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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海南省先后颁布了“资金入境”的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和“资金出境”的QD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打通了资金双向流动的路径。结合上文的税收优惠体系和人才开放制度,吸引国际投资机构来到海南设立QFLP基金和QDLP基金,开展业务的同时享受优惠的税收政策和开放的人才体系。根据与海南省相关部门的沟通,有限合伙制的QFLP基金在符合实质性经营的前提下,可被认定为“鼓励类产业企业”,从而使其向境外合伙人分配被动收益(股息及资本)时可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

       欢迎各类证券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入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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